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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TA,真的不需要理由?

发布时间:2014-11-09 16:25:40    点击:6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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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能是电视剧或者是爱情影片的影响,很多人认为,喜欢一个人、爱上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。感情心理咨询专家认为,喜欢一个人确实是有原因的,下面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恋爱理由:

  1.对方的身体魅力与自己匹配

  人人都愿意找与自己身体魅力相当的人谈恋爱。虽然很多男士可能被漂亮的女生所吸引,但也并非所有身体魅力高的人都会成为自己的恋爱对象。可能是源于对自己的不自信、自卑性格等的影响,如果对方的容貌太出众了,可能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;如果对方的容貌不能配上自己,又可能觉得心理不平衡。因此,人们一般都喜欢找跟自己差不多的异性恋爱。

  2.好的性格

  没有人愿意找一个暴躁、小气、贪慕虚荣的人作为恋爱的对象。因此性格是一般人寻找恋爱对象的一个重要的衡量因素。比如说诚实、正直、善解人意、忠实、理性、可信赖、心胸宽广等等。

  3.了解对方喜欢自己的心情

  很多情侣分手的理由往往是:“我根本不知道TA在想什么!而且TA一点都不了解我!”很多时候,感情是建立在对彼此的了解之上,这对两个人的恋爱关系是非常关键的。而对于了解并喜欢自己的人,人会有一种容易喜欢对方的倾向,这被称为“好感的回报性”。即当你接受了爱情,也会想用爱情来回报对方。

  4.双方行为模式的相似性

 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择偶标准:对方会有跟自己有相同的兴趣爱好,这样两人在一起后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,可以有很多两人一起参加的活动。的确,当两个人的价值观、金钱观、喜好等相似的时候,容易相互产生好感。当双方的态度、行为模式的相似性越高,就越容易喜欢对方,这是使人们陷入爱情的相似性原因。两人的相似性较多,在谈话中就容易找到共同观的乐趣,如此维持下去,就会对对方产生好感。

  5.同辈压力

  当你发现身边的与你年龄相近的人都谈恋爱了,自己的心里也难免会受到影响。尤其是当周围朋友中谈恋爱的人数逐渐增多时,你会更加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,认为你也不得不恋爱了。这样一来,当初你可能对恋爱对象有很高的理想或标准,于是你就很容易恋爱了。

  因此,当你回顾自己的恋爱过程,也许你就是因为以上的原因而被你的恋人所吸引。不要相信“喜欢你没道理”,因为喜欢一个真的是有基础的,也许是源于外在也有可能是内在,而要使两人的关系长久下去,内在兼修,才能牢牢地抓住对方的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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